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部分政策调整。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规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国拟资助2500人。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国拟资助8000人。
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派方法、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攻读博士学位
1、2021年3月10日-3月12日,申请人须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见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材料)报所在学院。
2、2021年3月13日-3月15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以及国内导师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基础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排序。
3、2021年3月16日-3月18日,各学院将申请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以及学院评审排序表(附件2)报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
4、2021年3月19日-3月20日,研究生培养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申报人员。
5、2021年3月21日-3月31日,组织申报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材料。
6、2021年4月12日前,学校收取完整书面申请材料,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7、国家留学基金委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二)联合培养博士学位
1、2021年3月10日-3月31日前,申请人须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见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材料)报所在学院。
2、2021年4月1日-4月7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以及国内导师和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基础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排序。
3、2021年4月8日-4月15日,各学院将申请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以及学院评审排序表(附件2)报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
4、2021年4月16日-4月26日,研究生培养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申报人员。
5、2021年5月10日-5月31日,组织申报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材料。
6、2021年6月12日前,学校收取完整书面申请材料,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7、2021年7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组织录取学生参加出发前集训等。
三、其他说明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推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的作用,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培养工作。
2、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申请人须对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在学期间所有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4、附件3列举了申请常见的注意事项及材料整理的规范要求,供大家参考。
6、联系方式:电话62901881或62901225,E-mail:ypc@hfut.edu.cn
材料报送:行政2号楼313室或324室,联系人:计老师、华老师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docx
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排序表.xls
附件3-注意事项.doc
研究生培养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