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处
X
工大主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订)指导意见》的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需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目前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已基本完成理论课程学习,为确保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导师和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实践环节的开展,做好实践内容确定、基地选择、校外导师遴选、过程监督、考察考核等工作。

二、学院应积极与校外单位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协商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后与对方单位签署《合肥工业大学与 —— 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协议》(附件一)。

三、请学院和导师共同确定校外导师人选,校外导师的遴选标准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校外导师信息登记表》(附件二),校外导师可以是学校的兼职导师,也可以由校内导师自行联系,经学院同意确定,该类校外导师的资格对被指导的研究生有效。

四、实践教学可以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或相关企业工程或生产现场进行,导师帮助所指导的研究生确定实践教学地点,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学生根据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申批表》(附件三),实践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四),撰写不少于8000字实践报告。

五、学院应组织专家就实践报告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面试考核表见附件五。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8个学分,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实践环节考核表.zip

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联系电话:0551-62901225 / 0551-62905112
Copyright © 2023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