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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培养处 发布时间:2022-09-14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予以转发,为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工作要求

1.坚持质量为先。教学成果要充分体现学校、学院、学科和专业整体实力和特色,具备全国首创性、广泛影响力、改革突破性以及突出培养成效,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开展工作。

2.做好统筹协调。各学院要提高站位,综合考量策划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从成果申报团队、全国竞争力、支撑资源材料和成果内容等方面加强整合,充分论证和打磨提升。

3.加快凝练补缺。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标准,对成果创新点和举措进行提炼,积极汇聚学院、学科和专业资源,加快收集和补充成果推广辐射效果和支撑证明材料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指导和协调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做好材料的撰写、打磨、凝练和整合工作,并整理、收集和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2.9月16日上午11:00前,请各学院将纸质版《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样表)》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2号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uthua@hfut.edu.cn。请有申报意愿的学院或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

3.9月16日下午18:00前,学校将进行项目遴选,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4.9月28日前,学校将根据限额,完成项目系统填报工作。

联系人:华健;电话:62901225。

附件一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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