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X
工大主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3-1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与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衔接,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研究生导师:学校在岗在聘研究生导师;完整地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目前仍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  

2.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年龄结构合理、培养效果显著、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导师团队。  

3. 优秀校企导师组:已建立的校企合作共建研究生实习实训中心、实践基地以及联合培养基地的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所组成的团队。

4. 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学校在编在岗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1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个、优秀校企导师组3个、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5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

1. 热爱研究生教育工作,遵守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

2.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立德树人,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

3. 近三年内主讲过一门以上(含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中注重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成绩显著。

4. 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学位点及学科建设工作。

5.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来,有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高级别人才培养或科研项目,经费充足,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良好的实验、实践和研究条件。

6.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成绩突出,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奖学金;

(2) 获评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3)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另行认定);

(4) 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 申报要求

(1) 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导师不得参评: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被有关部门查处;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含所指导的学生);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被学校处分;不履行导师科研资助职责;近三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1. 带头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长期致力于本导师团队建设,坚持在教学一线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导师团队的带头人。

2. 团队组成。团队成员长期共同参与本学科(一级学科)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共享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研究生导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在籍培养博士研究生数量不少于10名,硕士研究生数量不少于30名。

3. 教学工作。教学理念先进,引导研究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培养研究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教育教学内容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相结合,了解学科、行业(产业)现状,追踪学科(产业)前沿;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团队成员无教学事故。

4.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研究生教学改革与创新,团队成员获得过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或教学竞赛类奖励。

5. 教材建设。重视研究生教材研究和教材建设,原则上团队有成员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良好。

6. 教学效果。近10年来,团队至少培养了30名以上研究生获得各种奖励,且在工作岗位上取得卓越成果。

(三)优秀校企导师组

1. 带头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能够积极与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2. 导师组组成。导师组应具备长期的校企合作基础,已经组成了稳定的校内外合作指导研究生导师队伍,导师队伍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及校内外导师组成人员比例合理,企业导师由高水平工程技术专家担任,一般应为总工程师、型号总师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等。导师组成员不少于10名,其中企业导师数达到成员数量的1/3或以上。

3. 教育教学。导师组成员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能将关键核心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转化为卓越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结合工程实际需求共同负责研究生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等工作,在课程建设、培养改革、实践指导等方面成果突出。成员无教学事故。

4. 工程攻关。导师组成员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重大建设项目等研发任务注重在工程攻关中培养研究生,切实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

5. 培养效果。以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每届研究生在企业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导师组至少培养了一届以上的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数量不少于10名,其中含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

(四)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

1. 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优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2.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密切联系、热心服务导师和研究生。

3.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实效突出。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研究和探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律,在推动研究生培养改革中成效明显

4. 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5. 申报要求

(1) 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评: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被有关部门查处;近三年无重大工作失误或投诉。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团队、校企导师组、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合肥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书》(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校企导师组申报书》(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质量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教学事故等问题。培养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5)等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三)评审确定

学校对培养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拟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网站公示3天。

五、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推荐材料,确保真实性和典型性。通过评选总结经验,营造尊师重教、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

2. 开展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养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挖掘并宣传研究生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创新性、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说明

1. 对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2. 若上级部门设立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类项目,原则上从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校企导师组”和“优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获得者中推荐。  

3. 已获得同类型荣誉的不予申报推荐。

联系人:华健  联系电话:62901225  邮箱:hfuthua@hfut.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  


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联系电话:0551-62901225 / 0551-62905112
Copyright © 2023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