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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项目申报及2018年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培养处 发布时间:2020-12-14

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及2018年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融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各环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协同育人,实现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课程育人质量同步提升,深入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设,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2020年学校继续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同时,对2018年立项项目(及以前立项未结题)进行结题和2019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启动有所推迟,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出版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整体思路开展相应的主题项目研究申报工作,进行研究生课程教学探索试点改革,重点研究我校目前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从事我校研究生教学、培养以及教育管理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教学研究项目人员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申报精品教材、精品课程项目人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没有结题的人员不予申报新的项目,终止项目的人员三年内不予申报新的项目。

4、一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不允许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5、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具体时间以通知立项时间为准。

6、教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6-1.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5-3万元;精品教材项目每项最高资助3万元;精品课程项目每项最高资助3万元。

7、申报人员除填写申报书以外还需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教学研究项目需提供对申报项目研究基础条件的证明材料;申报精品教材项目需提供教材所属研究生课程培养方案复印件,新编教材需提供教材目录或教材清样或讲义复印件,修编教材需提供教材封面及目录、出版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申报精品课程项目需提供课程培养方案复印件、近三年的课表及选课人数、参考教材封面及目录、讲义复印件、多媒体课件复印件等材料。

8、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经初审后,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申报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经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31日17:00前报研究生培养处,申报表格见附件。

二、2019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为及时掌握研究生教学项目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将开展2019年度两年期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需要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报告书》、《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展报告书》、《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进展报告书》填报项目的主要进展情况,包括目前取得的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安排等。

2、所有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10分钟的PPT汇报,详细汇报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同时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告书。

3、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项目中期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31日17:00前报研究生培养处,表格见附件。

4、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8年及以前项目结题

1、请2018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项目书的内容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2、支撑材料中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教材、专著需提供原件;发明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报告等只需提供复印件。

3、所有项目负责人,无论是否能够按期结题,都需准备5-10分钟的PPT汇报,详细汇报项目建设过程及建设成果,对于申请延期的项目还需说明延期原因及工作计划,对于不参加汇报的项目按终止项目建设处理。并将此项内容与导师资格复审进行挂钩,同时,三年内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申报有关研究生的各类项目。

4、根据各学院的项目结题情况,综合评定后适当增加下一年质量工程项目学院申报数和项目经费。

5、项目结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并将项目结题项目评选结果排序并上报,并与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及支撑材料一并于12月31日17:00前报研究生培养处,表格见附件。

6、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7、相关表格或文件请下载附件。

附件1-6.rar

联系人:华老师

电 话:62901225

邮 箱:hfuthua@hfut.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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