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20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23年度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2023年立项且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建设项目,包括:研究生导师海外研修、研究生名师工作室、线下示范课程、线上示范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示范课程、全英文/双语示范课程、社会实践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规划教材、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等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内容为准。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杜绝“放水”验收,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填报《研究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项目不按期结项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2026年3月3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交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至研究生培养单位。
2.2026年4月6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立项建设时上报的任务书和中期检查情况对本单位的验收项目进行初评,并将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等纸质版提交行政二号楼32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21820028@hfut.edu.cn。
3.2026年4月1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登陆账号及密码与原申报时一致。
联系人:殷延端,联系电话:62901225。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