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1月25日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月25日 下午14:30-16:30 数值分析
二、考试要求
1.参加考试的研究生要积极备考,认真答卷,诚信考试,诚信立人;参与监考的老师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研究生证,监考老师须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
3.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中分配的考场考试,禁止随意更换考场。因学生个人原因随意更换考场,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21级、22级重修学生(重修流程审批结束的学生)可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具体考试信息。
4.监考老师在考试前15分钟到屯溪路校区西二二楼西边教师休息室和翡翠湖校区翠7教103-1领取试卷、考试签到表和考场记录表。
5.监考老师在考试前根据考场实际合理调整考生座位。 研究生培养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