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硕士生及导师:
2012级硕士生延期半年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如下: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确还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提前两个月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批表》。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答辩时间安排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保证论文的质量。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