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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2级硕士生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3-02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合工大政发【2008】66号《合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年限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2012级硕士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如下:

按期答辩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确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提前两个月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批表》。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答辩时间安排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证全体研究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答辩,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保证论文的质量。请全体研究生导师根据答辩时间,合理安排科研项目及论文指导工作,保证研究生具有足够的时间撰写论文,并能够按期答辩。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联系电话:0551-62901225 / 0551-629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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