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培养质量,按照“每三年修订一次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院启动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明确方向,把握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政策导向,深化我校“能力导向的一体化教学体系”改革,严格遵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2.规范过程,从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实践环节,到中期检查、毕业答辩,对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实施规范管理。
3.优化课程,提高课程质量和水平,设置反映学科主流的核心课程、学科前沿课程和特色课程,更新授课内容,大力培育研究生精品课程。
4.分类修订,严格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补充制订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具体要求
1. 按招生学科制订培养方案,如按一级学科招生则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招生则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鼓励设置特色、新兴、交叉学科方向。
2.工程博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按先进制造、能源环保两个领域分别制订培养方案。
3.学术型研究生仍保留2015版培养方案的框架,重点为课程体系改革,提升课程质量,设置学科核心课程,增设反映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最新进展相结合的课程,以及反映学科特色的课程;整合相近课程,淘汰陈旧课程,杜绝因人设课,对于连续三年未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予以坚决去除。
4.由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做重大调整,专业型研究生在2016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认真领会《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18〕14号)精神,做相应调整,特别是增设“工程伦理”公共课程和人文素养类选修课程。
5.有需求的学院制订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可以参考国际事务部提供的《合肥工业大学留学研究生培养实施意见》。
三、时间安排
1. 2018年7月5日:研究生院启动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2018年7月—8月:各学院组织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并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3. 2018年8月15日前:将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发至:yjspyb@163.com,纸质版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4. 2018年8月15日—31日,研究生院审核并投入教务运行。
5. 2018年9月,开学实施2018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其他
1. 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2. 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杨依忠,电话62901149(全日制);王英才,电话62901234(非全日制);胡孟杰,电话62905619(留学生)。
合肥工业大学留学研究生培养实施意见.doc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