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 1号),现就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与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2017级、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核准与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
1.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载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和“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组织研究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提交电子表格到研究培养办公室(行政2号楼324室)。
联系人:梁平 电话:62905112。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由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根据2017级、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入学报到(注册学籍)情况,切块转发各培养单位“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请培养单位组织相关非全研究生认真核对、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提交电子表格到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行政2号楼411室)。
联系人:王英才 电话;62901234。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一致。
2.此次信息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生必须按时提供完整和正确的信息。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8日
附件: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