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培养过程规定,本学期将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现要求如下:
1. 提交对象:2019级全体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提交时间:2021年4月20日 -- 2021年5月20日。
3. 提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责任自负;开题报告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
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或团队组织集中开题,并认真填写院系及导师意见,及时、规范提交开题报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