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过程规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已正常开展2019级研究生开题工作,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补开题工作,现要求如下:
1. 提交对象:2019级未开题研究生。
2. 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日 --2021年11月14日。
3. 提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责任自负;开题报告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
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开题工作,在系统中认真填写院系及导师意见,及时、规范提交开题报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