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和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调整专业领域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自愿原则:学生可在所学专业类别内自愿申请调整至本专业类别内的一个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
2.一次性原则:每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仅可申请一次,申请完成后不得更改或放弃。
二、申请范围
我校2020级、2021级所有按照“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招生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工作安排
1.申请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与组织实施,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汇总报送校研究生院批准方式落实。
2.6月2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与导师签字的申请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行政二号楼324室。
联系人:杜美凤
电话:0551-62905112
附件1: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pdf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申请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