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应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开展本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2. 工作量计算以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依据,各学院应如实填报信息。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具有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自动统计功能,请授课教师及时登录系统确认教学课时,学院从系统提取工作量数据核对统计,并将核算结果填入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 学院如有将相同或不同课程的两个教学班合并授课等未按规范排课或其他情况的,相关学院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核算工作量。
4. 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由各学院按实验类型如实填写,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认定。
5. 教学工作量核算是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数据汇总审核工作。工作量统计表须经填表人(汇总审核人)、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学院领导签字。凡在核算工作中弄虚作假者,相关责任人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并将直接影响责任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结果。
6. 请各学院于2022年12月2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至研究生培养处(行政二号楼324室)。
联系人:华健;电话:62901225;邮箱:hfuthua@hfut.edu.cn。
附件1 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2 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研究生培养处
2022年11月23日